他一个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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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一个人

他一个人
----吴淡如




当他还是个没头没脸的新人时,他就曾对唱片宣传人员说:我的唱片一定可以卖20万张!大家笑他痴人说梦。没有人预测他的成功,而过了三个月后,却没有人敢认这个事实。他的唱片不但突破20万张,还一路势如破竹地攀升。他拍过200部电影,没有一部拍过他的正面,打过他的名字。因为过去的他只是个拿生命来换钱过活的特技替身演员。为了生活,他还教过跆拳、溜冰、赛车,开计程车,甚至亲自做羹汤在夜市里卖肉羹面。有人以为王杰只能如昙花一现,可是这些年来,不只在台湾,在香港星马,他一再破别人的纪录和自己的纪录。


她的背影


那一年王杰住在社子,还讲着一口不太流利的广东腔国语,还会把虾仁蛋炒饭念成杀人蛋炒饭,一无所有,只有年轻和干劲。
每星期一三五教跆拳道,二四六当溜冰教练,偶尔也在夜晚推摊子和警察赛跑。为一日三餐奔忙的剩余,才用来喂饱自己的灵魂。他写歌,幻想有一天能不再为生活奔忙。总觉得日子还很长。因此,尽管寂寞,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悲伤。
谁知道那个长发的女孩,他后来短暂的妻子,酿造了一场暴风雨。
真正注意起她来,是在他工作的冰宫里。在干冰制造出来的氤氲雾气和虹光闪烁的霓彩光芒掩照下,他模模糊糊看见一个似曾相识的脸庞,纤细的腰身裹在血红的套装中,他的心而抽动了一下。
她也有意无意地以微笑回应他。
教课的钟点结束后,他收拾衣物时,她也在整装。
"你是新来的教练?"他看到她漂亮的滑冰姿势。
女孩没有回答,只是微笑地点头。
"你--住哪里?"他问起。
一个女孩子,在深夜里独自回家恐怕不太安全。
一向不善于开口的他,心里有了怜惜之意。
"社子。"女孩终于启口了。
"真巧,我也是。"
"真巧。"女孩笑了。"我住社子不算巧,我来这儿上班遇到你,才是巧。"
怎么说呢,一头雾水的反而是他。
红哀女孩笑着说,他分明就住在她家隔壁,怎么那么健忘?她是他隔壁楼下餐厅老板的女儿。
他这才恍然大悟,怪不得似曾相识。自己素来有旁若无人的沉思习惯,从前没特别注意她也不值得奇怪。
第二天,她又来了。下班后也是匆匆说再见便独自走开。
他依旧慢慢收拾东西,下楼,当走出电梯时,忽而听见防火巷的安全门旁有男女争吵的声音,似乎还很激烈。他忍不住走近偷瞄了一眼。
是她!她和一群平常就在西门町游荡的小混混争论着,不知为了什么事情,剑拔穹张地对立。冲突仿佛一触即发,而她显得势单力簿。
他不由得屏住呼吸。他只关心她的安危,因而没细听他们争吵的内容。
不久,其中一个威武有力的男人开始动粗,伸手揪住女孩的长发!
一股血气自然而然地往头上冲,他再也按捺不住,不管对方有多少人,马上便现身挥拳出去。
揪女孩头发的男人冷不防身后有人,跌了一跤。女孩乘机头也不回地跑了。
这下子他才算清楚,方才围住女孩的男人总共有6个,全都包围过来!
一场硬碰硬的肉搏战!他拿出教跆拳的功夫硬拼,但还是挨了好几拳,鼻血汩汩流着。可是打架的时候哪里会觉得痛?
6个人看他的架势是要拼得你死我活,不久便散了,留下一脸青紫的他,一瘸一拐地在黑夜中踽踽独行着。暗暗嘲笑自己,到底是行侠仗义还是多管闲事?
这么清秀的女孩子,怎么跟一群不入流的混混吵起架来?未免太不协调了。
那个晚上,他带着满心的疑问和一身的皮肉之伤入眠。没想到,第二天还有更多的风波等着他。
第二天是下午的课。教课时,冰宫里就有其他教练来通风报信:下头有黑压压的一群人,叫嚣着要找你!
他还是若无其事地默默教完了课。本来不想再打这种无谓的硬仗,但有人告诉他,那个新来的女孩子夹在他们中间,好像被架住了。那些人都穿着黑夹克,衣服里一定藏着家伙!
他不敢掉以轻心。一个朋友悄悄递过来一把油亮的武士刀:"你也藏在衣服里吧,以备不时之需。"
从另一头的楼梯下去,果然看见一群人满脸凶气地盯着电梯瞧,大概算准了他会搭电梯下来,要将他杀个措手不及,血流当场。
仔细瞄搜,女孩果然被架在两个男人中间。哭肿了眼睛,哆嗦着唇,一脸孤独无助,两颊似乎也被打得红肿。
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来气,也不怕敌众我寡。他深吸了一口气,便扬扬挥出武士刀来,向女孩冲过去!
他抓住女孩冰冷的手,大叫,"跟我走!"远近响起了警哨的声音。他心想这下不妙,暂时躲得了仇家,恐怕躲不了警察。
没命地跑到停摩托车的地方,要女孩抱紧他的腰,发动引擎,死命飞驰,直到确定后无追兵才停下来。
当晚也不敢回到住处。身上钞票搜一搜,还勉强够住几天旅馆。女孩也不敢回家,怕有人寻仇。
老实说,怎么碰上这场祸他都不清楚。在此之前,甚至连女孩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。"你怎么会认识那些人?"
女孩不说话,只是摇头,哭,他便作罢,他没有追问的习惯。
他一边打零工,一边换旅馆,过了好几个月的流亡生涯。
两个月以后,她有了他的孩子。
19岁的他很吃惊。从没想到自己也会成为一个孩子的爸爸。女孩更年轻,还不到16岁吧,还是依偎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年纪。
懵懂的人生中恍惚多了一份希望。想想自己该给女孩一点承诺吧。
他提议,结婚。
女孩没有拒绝,默默地接受他的提议。北风吹进租来的简陋的房子里,两个人冷得发抖,但他眼中燃起了光亮。
总该有庆祝仪式。可是日子实在太清苦,而他们都是早已失去了家的孩子,不知道怎么开始建立一个家。
掏光身上口袋也只有10元钱。他皱眉头苦笑了一下,没关系,看我的。
在街上晃了一圈回来,买了两瓶养乐多和一块海绵蛋糕。他们为自己举行了婚礼。
以为星星听到了誓言,月亮见证了盟约。以为虽然黯淡贫苦,但日子终有大放光明的一天。
他以为女孩也是这么想的。
女孩的肚子一天比一天明显,他想,她毕竟是需要有人照料的。于是放弃原本一人在外流浪的生活,把她带回自己失落了很久的家,肯请生疏好久的家人收留。
女孩怀孕6个月的时候,他决定当兵去。因为实在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,看不见未来在哪里,当兵起码能赚个温饱,薪水稍微可贴补家用。
他当了兵被分发到金门。当时金门联络不便。夜雾茫茫,虽然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到台湾,但心里反而被绝望激起无数的愿望。他想着未出世的孩子,鼓励自己。
小岛上接收不到任何讯息。撕着日历过日子,好不容易盼到了回家的一天!或者有温暖的双臂欢迎他回家吧,漫长的归途中,他不断做着美丽的梦。
近乡情怯的他终于看到自己的孩子了。一个营养不良的小娃儿,刚从保湿箱里抱出来,据说是他离开的第二天,中秋节,就生下来的,6个月的早产儿。
眉眼依稀像他。在孩子哭泣的脸上他看见自己的影子、自己的希望。刚满20岁的他两手忍不住颤抖着。孩子的母亲呢?
第二天她就走了,没有回来看过孩子,没有留下只字片语,只把孩子留给他。
他的孩子一出生就注定没有母亲了。
不久以后,他再次请了假回来,和当初替孩子接生的妇产科医生碰个正着。医生还记得他这个人,却不知道发生的事,遇到他后不忘数落:
"你们年轻人做事真不小心,从来不顾虑后果。你知道吗?如果你太太再拿掉这个孩子,恐怕从此就不能生了。"
他来不及解释什么,只有愣着一张脸听训。
"她都拿过3次孩子了,你们也真狠心!"
他终于知道了她的过去。他才认识她8个月,原来有人跟她的缘分更深。她走了,但他到底难以心平气和。
她让他连嘲笑自己的力气都没有。
无论如何,她没有再出现过。十多年弹指间流逝。
有时候他想,自己还是该心存感激的:她给他一个孩子。让他在漫漫长夜中看见一点点光亮。


不要再说爱我


在喝彩声中走下来的他,有说不出的疲倦,但还是只有咬着牙根,再应观众要求唱一首歌。
这是最后一场演唱会了。一切辛苦都在观众热情的欢呼喝彩中得到最好的回报。
终于曲终人散。他回到后台休息后,决定要自己走一程路回到住处,冷却一下自己的心情。在无边际的黑夜中,反正没有人会认出他是谁。
风很大,他走着走着便把整张脸缩进夹克里,给自己一点温暖。
"小--王--"
以为不可能有人认出他来,但那么熟悉的声音,那么亲昵的呼唤,分明在叫他。
他看着她走过来。昔日长发剪成俏丽飞扬的发式,穿着一身剪裁合宜的黑色风衣。黑夜的颜色几乎把她整个人都吞噬了,只剩下一张苍白的脸庞。
虽然已经是十年前的往事了,但是他,当然还记得她。
"茉莉!"他轻轻地唤出声来。
心里还是有残余的怨气,他只回头看她一眼,便决定独自再往前走。
"你……不要这么快走……"踩着高跟鞋的茉莉又追了上来,"那时候--你误会我……你难道还要继续恨我下去?"
"你想对我说什么?"
他依然冷漠地看着她。
"其实,你走了以后,我每天都在想你--"
茉莉嗫嚅着,却不敢看他凌厉的眼睛。鲜红的唇翕动着,那么乏力。
为什么她不终止说谎?他仰头望着墨黑的天幕,长叹一声,头也不回地消失在她的视线里。
茉莉是他捡回来的。
他那天到建筑工地打零工,领到工资之后,买了几份小菜,就慢慢踱回和朋友合租的临时屋。
就在同样寒风飕飕的夜里,他在路旁捡到了瑟缩不已的她。她把头埋在臂弯里,仿佛在哭泣,瘦小的身躯无助地抖动着。
他只看她一眼,决定管这个闲事,毕竟晚上这一带对单身女孩子不太安全。
"需要我帮忙吗?"他柔声问。
她停止啜泣,抬起瘦削苍白的一张脸,茫然地看他。
他忽然知道她的来历了。她一定是个"非法移民",在香江,这样的人很多。
"没地方去?"
"本来有。"女孩仿佛漂浮在汪洋大海上,好不容易找到他这块浮木,焦急地倾诉自己的遭遇:"本来我找到亲戚家,过了3天……我姑妈说,收留我的话她家人不高兴,也会被抓去关在牢里,叫我自己想办法。当初她自己写信说欢迎我来的,真的……可是我也不知道怎么样再回去,不知道现在该去哪里……"
"跟我走吧!"处境比她凄凉无依的人,这世界上大概很难再遇到了。他义无反顾地伸出了援助的手。在困苦的日子里,他们相依为命了一段时间,住在一个"大杂院"里--那是一栋普通公寓的顶楼违章建筑,分割成好几个小间,共用一个简陋的厨房和卫生间,他和茉莉就挤在一间只有两个榻榻米大的小房间里。这一层楼除了茉莉,都是和他一样混得不怎么好的大男人,没有固定工作,靠偶尔当武行或打零工过活。
有了茉莉的日子当然有些改变。茉莉是彼岸来的非法移民,不能工作,即使走在路上也怕被人发觉,她唯一能帮的只是替他清理小得不能再小的房间和洗衣烧饭。他平常一个人想吃饱饭已经很困难了,现在又多出一张吃饭的嘴,也只有想尽办法找工作机会。
好几个月过去了。有时候两人得合吃一碗阳春面或一个馒头。发点小财时才能在大排档打一顿牙祭。茉莉对生活的要求并不是很苛刻--或许她来自彼岸,原本便习惯贫苦,或者她根本没机会出去体忧香江的繁华,所以她也无怨无忧。
她把他当做英雄一样地崇拜着。他到底是她的恩人。
为了她,他打工得更积极,按月存一点钱下来,打算不久的将来搬到比较好的地方,换个比较大的房子住。想给她一个惊喜,因而没有告诉她。
有个同是当武行的好友知道他的经济困境,好心地帮他打听到一个为时一昼夜的工作,上油漆,在澳门。
当晚,他兴冲冲地告诉茉莉。
"我先去工作,看看那儿好不好玩。如果很棒的话,下次我带你去好好玩一次。"
"你哪来的钱?"
茉莉很兴奋,却也有些疑惑。
"这次说不定就可以赚一笔。"他笃定地说,"晚上我也许很晚才回来,你自己一个人怕不怕?"
"不怕,反正阿温、小林他们就住在隔壁。"
他愉快地吹着口哨出门,搭巴士到了码头。朋友在那儿等他,却情绪激动地告诉他说:"船费还要算我们自己的,怎么说得过去?我看,这个工程没啥赚头,不要做了!那群奸商,吸人血到底!"
工作又没有着落了,他觉得很失望。在街上东晃西晃漫无目的地游荡了一上午,还是决定回家去。
这时他所有的积蓄只剩下500港币,过不久又要交房租,真不知道该怎么办。
他觉得很对不起茉莉。一个男人养不好自己的女人,是一种耻辱。
回到小屋里,意外地发现茉莉不在家。或许她到附近杂货店买东西去了吧。一个上午都没进食,他饿得连胃都在抽搐,才想到自己该弄点东西吃了。
冰箱里只剩下一个蛋和一团干面线,连盐都用完了。
到小厨房要经过阿温的房间。阿温大概是有客来访,而且还是女客。用月历纸糊的窗户隔音很不好,以至于他们在小房里的欢谑声似乎肆无忌惮地传入他的耳朵。
煮面的时候,他甚至还听到了男欢女爱的喘息声。
他拿筷子把白煮面夹到汤碗里的时候,阿温的房门突然开了。
"你这么紧张干什么,他今天到澳门不会那么早回来……"阿温的声音流泻出来。
他很清楚地看见那女孩的脸--她边扣纽扣边走出房门,看见他时,整张脸几乎变成黛青色。
"你……不是……出去了吗?"
茉莉颤抖地问。
"我回来了。"
他冷冷地说。突然,一种疲倦的感觉侵蚀着他。他的生存力量在刹那间仿佛都被抽得一干二净,连站直身子都很困难。
不知道茉莉明不明白,她给他多大的伤害。
当晚,他整理好自己所有的行李,伤心地搬了出来,暂时栖身在另一个朋友家。
穷得走投无路的人似乎没有伤心的权利。第二天他又出门找工作去了。
不知不觉地走到赌马的地方。
碰碰运气吧。
绝大成分是赌气,他决定把身上仅存的500元钱拿来赌马。不相信他这辈子做什么都不顺利,连养一个女人都要戴绿帽子。
实在不甘心。命运为什么对他这般严酷呢?
他买了份马报,看准最红的两匹快马,把钱全部押上去了。
划选马卡的时候昏昏沉沉不知在想什么,以至于他拿到电脑打好的表格时大惊失色:
他怎么会选了一匹公认的驽马?划错了吗?
他沮丧地走进观众席,跑马已经开始了,别人都在加油欢呼,只有他铁灰着脸漠然注视比赛。
他原先属意的两匹马果然当先奔驰,但他"选定"的那匹则遥遥落在后方。
没想到……最后800米--那匹落后的马忽然飞速冲了上来!他以为自己在做梦,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……
简直是个玩笑!是不是那匹马知道,他连下一顿饭的饭钱都没有了!
他紧紧握住赢来的9万元港币,生怕钞票长翅膀飞走。
就在这短暂的时间里,他失去了茉莉,赢来一笔天上掉下来的财富。是上天给他的补偿呢,还是交换?多么戏剧化的人生。
再回头,已经看不见茉莉的影子。
这十年她该过得不错吧。
无论如何,他不愿意再听到她温柔话语。
"不要再说爱我……"
他对无边的黑夜轻轻说。


你是我胸口永远的痛


他常常想到死亡。
尤其是坐在桥上看夕阳的时候。
他不喜欢酒。但是他喜欢酒后醺醺然的感觉,和歌唱到淋漓尽致时的昏眩感是一样的。这时他的痛苦就不再是痛苦,只以一种抽象的感觉存在,纵身跳下,把自己还原成浮尘,大概也是不会痛的。
一方面他又怕死,怕老。年华的逝去绝对是相当大的压力。他怕有些事终于来不及做完,有些等待永远落空。他要做一些惊天动地的事。
想起好多年前一次死亡经验,他一边取笑自己过去的无知与鲁莽,一边对死亡这件事仍忍不住深深地战栗。
像他这样一条血性汉子,最害怕的绝不是战胜敌人,而是战胜自己,最怕自己把自己放弃了,那么,谁也救不了他。
从香港再回台湾以后,他还是找不到事做,还是一事无成。
他从家里接回女儿,自己带,又马上面临养育一个孩子的各种问题。
尽管他这个爸爸一直是不很称职,但无可否认的是,他一直非常努力尽父亲的责任。一大早,把女儿交给保姆以后,他飞车帮快递公司送包裹,来回风驰电掣,中午在东区一家餐厅端盘子洗盘子,晚上才把女儿接回来,开计程车。他和几个朋友一起顶下一辆车子分时段排班,他排晚上。由于没办法把才3岁的女儿独自放在家里,他就让她坐前座兜风。
带着女儿的他,有时会得到乘客额外的小费。大概很多人看见一个年轻爸爸带着女儿谋生,就能臆测他必有某些不为人知的理由吧。
夜晚的计程车常常载到舞小姐或酒国名花。坐前座的女儿看到"漂亮阿姨"总会回头目不转睛地打量人家的一脸浓妆和满身珠翠,童言童语地说:"阿姨,你好漂亮--"女郎们心花怒放,零钱就当给孩子买糖吃,不要他找,风尘中人其实不吝送人温暖。
有一回深夜,载一个中年客人到阳明山。客人下车,拿了张千元大钞,说,不要找了。他怕客人有醉意看错钞票数目,还老实提醒:"先生,你的车费只100元钱,可是这是1000元呢!"客人不过挥挥手:"拿去吧,带孩子回家睡觉,今天晚上不要再开了,她困了。"
女儿早已养成在车上也能入睡的习惯。说话还不清楚的女儿,陪着他见识了各色人等和世态炎凉。
他也想给女儿找个家,找个妈妈,让她享受安稳无忧的童年。
李薇就这么自然而然地出现在他女儿的天地里。
当然,那时候他还是一文不名的兼差计程车司机。
他认识不少有意愿和他来往的女人。小部分被他的三餐不继吓走,大部分则因无法忍受"持续性"的贫苦和他与前妻生的女儿而断然离去。
李薇是比较特别的一个。她明艳爽朗,骨子里有一种不畏风霜冰雪的姿态。她也出身自清寒家庭,尝的苦头未必比他少。天生的豁达大度使她不介意他身边的"小拖油瓶",女儿似乎也不讨厌她。
他和李薇是在民歌餐厅认识的。他曾是这个餐厅的驻唱歌手,李薇则在餐厅当侍应生。每个人都喜欢甜美明亮的李薇。仿佛是异极相吸,冷漠黯淡的他则特别吸引她的注意力。
在艰苦的生活中,李薇像温暖的烛火,把热力散播给他。他有时候也会欣慰地想,不管黑夜还有多深多长,梦想还有多远多迷茫,有李薇在,他不孤单。
可是,他又不了解李薇。
美丽的李薇并不是和他生活在同一世界的人。他并不介意他懂不懂她,就像不介意他能不能供给她什么一样,她永远有自己的主张。
他驻唱的这家民歌餐厅解体后,两人相见的时间不再那么固定。李薇满不在乎地说:"天无绝人之路,这家倒了换另外一家嘛,你呢?"
还要负担女儿生活费的他,很难潇洒地挥挥衣袖,不带走一片云彩。他才试过另一家民歌餐厅,吃了闭门羹,他们嘲笑他,这么的歌都给你唱成了哀调,谁还听得下去?
很多人没有办法接受他诠释歌曲的方式,在那个人人喜欢甜蜜情歌的年代,他被排挤成了理所当然。
李薇对他比他对自己有信心。
"你担心什么?有一天他们会看到你的光彩,一个肯卖力又有实力的人是不会永远寂寞的。"
可是这"有一天"要到什么时候才来?
他怕自己没有时间等待。二十七八岁的时候,他的头发中便有稀疏的银白发丝,他不知道上天这么折腾他,他还有几年可活。
过去不疼惜自己的身子,他的肝不好,有时还累得咳血,把自己饿得整个胃都在绞痛。夜半醒来,一身是痛,心里所有的伤口,也在控诉他的种种不该。
这天女儿感冒,有点发烧,他不敢带她在计程车上乱逛,晚上还是把她交给了保姆带,另外贴保姆一些钱。自己为了把差额赚回来,也不管外头风雨有多大,照常做生意。
午夜12点以前生意还算热络,以后就冷清了。应酬约会的人们大概早已回到温暖的家憩息。计程车在倾盆大雨中孤独地前进,一路溅起两排银白的水花。
应该还有人需要他吧。
依经验判断,这时在某些特种营业的酒店面前,还可以搭载一些夜归的客人。他于是把车子驶上那条灯火依然灿烂的街道。
停在一家叫花苑的钢琴酒吧前。很多同样目的而来的计程车早排在他前面。
等待的时间最难熬,看看轮到他的时候还早,他就取出纸笔来练习写谱。
他想写一首情歌。或许给李薇,或许只是给一个他永远在等待的女孩……
后头的计程车急急按了一下喇叭,他才从音乐旋律中苏醒。原来终于等到客人了。
一只纤细白皙的手伸了进来,紧接着,是一张再熟悉不过的脸庞!他怔住,探头进来的她也愣住了。隔着落雨的窗户,他还能看清楚,她另一只雪白的手臂勾住另一个男人的腰身。
李薇!
她的脸上虽然裹着一层浓妆,但还是掩不住吃惊的神色:"怎么是你……"
"砰"地关上车门,他便自顾自地急驰而去。
他恨得咬牙切齿:这辈子他就注定为自己所爱的女人欺骗,不得翻身吗?
悲伤的往事一齐涌上心头。他拼命加速,加速……不知道今天晚上自己如果因此出事,李薇会不会伤心?
回到住处,平躺下来,喝了不少酒的他,忽然想到要结束自己的生命。
死,算什么?与其赖活不如好死……
吞了20粒安眠药,他打算好好睡一个长觉--去他的李薇,去他的这乱八糟的阴暗世界!
似睡似醒的朦胧中,好像有人牢牢掐住他的脖子!他想挣扎,却动弹不得。
他翻了几个身,更加痛苦难耐,冰冷的汗珠从他额上落下来……
不!我不想死!
一睁开眼睛,就挨了两个热辣辣的巴掌!
"你干什么啊你,年纪轻轻就不想活了,神经病!一时失意就想不开,算什么大丈夫男子汉……要不是我心血来潮送饭给你吃,你现在哪里还有命在!"
多少风雨日子都度过了,这次就情关难过吗?真是莫名其妙!他暗骂自己。亏老李适时赶来,在鬼门关口前拉他一把!
他躺在医院雪白的被褥上,虽然虚弱,竟还不由地感到全身舒爽。


黑暗的空间


孩子是在保温箱里度满月的。那时,她的母亲早早弃她而去,而他这个刚成年的父亲又在外岛服役。孩子在两岁以前几乎等于没有父母。
女儿跟他一起生活后,照料她的生活成为他责无旁贷的义务。负担虽然比独身时大许多,但在精神上却觉得很快乐。
女儿是他拥有过的最珍贵的东西。在他的生命历程里,好像只有父女关系才能称得上永恒不渝。
有女儿真好。尤其这年他的处境可说是屋漏偏逢连夜雨。和其他两个朋友一起顶下的车子贷款快付清时竟给车行倒了,一切如梦幻泡影!
他连谋生工具都没有了,只剩下当特技演员这个"饭碗"。
并不是每天都有戏拍。连这种玩命的生意也有不少人抢着做。一个星期如果能轮到他一两次,就好像买奖券中了奖一样。如果一连两星期没通告,那就只有靠吃"路边摊"过日子。
有时候口袋里只剩不到一百元钱。有一次更惨,只剩下三十几元,到了吃晚饭的时间,他牵着女儿的手走到巷口的路边摊吃阳春面。
只够叫两碗阳春面加一个鸡蛋,口袋里就一毛不剩了。
他当然把卤蛋放在女儿的面碗里。
才7岁的女儿,看到他的碗里没有蛋,马上就明白了,叫他拿筷子交叉把蛋切成两半。
"爸爸,我们用筷子把蛋切开,那就你一个我一个了。"
看着女儿天真无邪的笑脸,他的心里徐徐流过一股暖流,女儿也懂得孝顺他!
那年冬天,他们住在八德路上,父女两人挤在一个斗室一张床上,很冷也很暖。他没钱给女儿买漂亮的童装,就让女儿穿他的夹克当大衣,父女俩走到深夜的窄巷里,静得只听见两个人的笑声。
女儿当然也曾问起:"为什么我没有妈妈?"尤其在小学作文要写《我的妈妈》的时候。
妈妈死了。他好像只能这么说谎。"有爸爸不是够了吗?"他这样告诉女儿。于是,当同学们嘲笑她是个没有妈妈的孩子的时候,女儿会理直气壮地告诉人家:"我有爸爸就够了!"
他又是欣慰,又是辛酸。
血亲间的情感几乎是宿命的,一切不需要理由。他或许从来没爱过自己的前妻,却百分之百地爱他们的女儿,因为她是他的女儿,唯一的宝贝,和他血脉相连。他愿意为女儿做任何事。
夜里女儿忽然发起高烧,全身仿佛像烧红的煤块一样热,嘴里不住地喃喃呓语。
他拿温度计一量,大吃一惊:三十九度多!这么小的孩子怎么受得了?夜深人静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,他只有喂女儿喝水,抱着女儿坐了一整夜。
口袋里没有钱,是更窘困的事。
一大清早,他就想办法借钱。人穷的时候真的就少了朋友,每个人看到他都像看到癞皮狗一样避开。他也不好意思跟一些还有债务未清的好朋友开口,怕别人又提起前番债务,不知如何以对。
可是,再也没有任何事比这件事更叫心急!他脑筋一转,忽然想到一位在附近一贸易公司的刘姓友人--他都自己开公司当老板了,该不会小气不借他医药费吧。
走进刘先生的公司,门口的小姐问他:"找董事长有什么事?"他红着脸低着头答不出来,硬说有急事。小姐要他等,好久才让他进去。
一进办公室,他又觉得所有职员的眼睛全盯着他瞧。他一身邋遢的装扮在这个现代化的办公室中实在不协调。
好不容易看到了刘先生。他谦恭地把来意说清楚,希望能借1000元钱,因为女儿正发高烧,没有钱看病。
"借钱?"刘先生把话说得很大声,整个办公室的员工几乎都转过头来,把视线集中在他身上。"1000元?这么多!"
刘先生大概算计他不会还,脸上露出不屑的表情,"我今天到公司上班时,口袋里刚好只有两百元,两百元你要不要?"
他暗忖,两百元哪够看医生,"能不能……多借我一点?"
"再多没有,要就拿去!"刘先生把钱一甩,继续埋头办公。
他眼睁睁地看到两张票子落在地毯上。
这辈子他很少受这样的侮辱。像他这样一个心高气傲的人,天生傲骨忍不住,实在很想当场挥拳打得他鼻青眼肿。可是想起发高烧的女儿,他还是慢慢地蹲下了身子,用颤抖的手捡起两百元钱。
自己竟然沦为乞丐!想到这儿,他的脸红到了耳根。
一出公司门口,他满眼热泪泉涌而出,悲愤交集,哽咽了。
可是,这时候他焦急的是:两百元怎么看医生?台湾的医药费太昂贵了。
他想到了抢动。
他第一次想到要做非法的事。
像个疯子一样地想着各种快速发财的方法,无奈左思右想只有一条路:抢钱算了……
走过银行,他看到一个肥胖的中年妇人,好像刚领完钱出来的样子--于是萌生了一试运气的念头。
心中有一个声音告诉自己:你跑得很快,只要飞奔过去就得手了,没问题--
他快步赶上前去。心脏跳得快要迸出胸膛。怦,怦,怦,怦,怦……
不行!就在要伸手出去的千分之秒间,他放弃了。
一口气松了下来。
还是没有横下心做。他不能。
人走到绝路只有耍赖。他索性把女儿带到附近的小儿科里候诊,看怎么样再说。
医生长得白白胖胖,戴个深度近视眼镜。他看医生长相斯文,心想,照实说没关系吧。女儿就诊时他便照实宣告:
"对不起,我没有钱,我只有两百元钱,再多就没有了。"
医生草草在病历上写几个字,就叫他带女儿出去了。
他和女儿在外头等了很久,始终没见护士小姐喊他拿药。
"我的药呢?"
"咦--医生没有开啊?"护士也一脸茫然地看着他。
他气急了,干脆冲进诊疗室,质问医生:
"你是不是忘了开药?"
谁知道医生头也没抬,慢条斯理地回答:"没有钱,怎么买药?"
什么事比女儿高烧不退更火烧眉睫?他哪里忍得下这种风凉话,用力大拍桌子,骂医生庸医,医生说要找警察赶他走,他就用脏话骂遍他祖宗八代,气势汹汹。
后来还是护士小姐有恻隐之心,照病症开了一大包药给他,不忘递给他一个体谅的微笑。
他才宽心了。
女儿吃了药,不久也退了烧。他又面临三餐不继的困扰,再硬着头皮红着脸找对他屡伸援手的小李。
小李听完他大闹医院的事之后,大骂他:
"缺钱怎么不告诉我呢,我又不会不帮你--"
他实在怕欠她太多情,还不起。可是他一时找不到工作,女儿又要吃饭,只好表示"这次借完,下不为例。"
小李一出手就给他两万元钱。
这么多?
"这么多我还你不起,真的,恐怕一时不知道怎么还……"
"不要你还。"
"不行,我一定要还。"在口头上还是坚持,他当然也希望自己还得起。
"你不是在写歌吗?那拿来卖给我好了。"小李说。
他第一次把歌曲卖了出去。不久,这首歌便由某家公司新推出的青春少女歌星们主唱,没多久便传唱街头巷尾……
他很怀念那段父女相依为命的日子。
有了钱以后,反而没有了时间,不能再和女儿长时间说笑玩耍。
可是女儿还是跟他很亲,他一回家,就粘在他身上不放人。
这么多年的光阴流逝,女儿也长大了,长到他肩膀高,转眼就是个青春少女。
他有时候会胡思乱想。怎么把青春期的种种现象先告诉即将发育的女儿?
他毕竟是个口拙的大男人。这一点,父亲很难代母亲行职责。
女儿早早已经不要他帮忙洗澡了。甚至还知道和他"男女有别",他拿衣服给她,她也不要他进浴室。
"爸爸,你只要从门缝里递进来就好了,不要偷看哦--"
他又好气又好笑。女儿长大了。
有一天她会不会吃男人的亏?
会不会因为爱一个男人而离他远去?
会不会让他一个人孤单终老?
想太多了,他就骂自己神经病,却很难不想。
尽是一个年轻爸爸的心事。


等待黎明


全场的人都屏住呼吸,等待他加足马力,发动引擎……
他的心几乎要静止了,在引擎声划破沉寂的一刹那。
烈火熊熊,50米的火巷是冗长而华美的甬道,在烟气游离中显得缥缈虚无。甬道的尽头是封死的木门。
当过无数次替身演员的他,其实还没有面临过这样险恶的挑战。
第一次试飞,他们要他冲过火巷,冲出木门。
老实说,他并不想当这样的英雄。因为以他的经验来看,太危险了。工作人员好像看热闹似地猛在火上加油,火烧得滋滋作响,助燃物也摆得太密。他虽然戴着头盔,身上穿的却只是一件寻常的皮夹克,没有人看见他肌肤上的冷汗涔涔……
不知道门的后方是通往哪里,破门而出后他会落到何处?不知是成功还是失败?而万一失败了,那门是天堂之门还是地狱之门?
不!他不能失败。这是他走到荧幕前的第一支MTV。熬过漫漫长夜,他就要在这里等待黎明--
如同当替身演员时每一次向死神挑战之前,他暗骂自己一声,然后像飞箭一样冲出去……
穿过火海,砰然一声,撞开了木门……
再来一次!
导演说。
尽管第一次已成功了,可是,在撞开木门那一刹那,方向没掌稳,笔直地往摄影机冲过去……
掌镜的人跑得快,他也及时掉开了方向,否则必然互有伤亡。
不管心中有多少恐惧,他绝不会临阵脱逃。
他忽然想起自己带女儿相依为命的日子,他开始做这行时,女儿还坐在娃娃车里。他就把女儿放在远离拍摄现场的路边。看久了,女儿对他的出生入死似乎也习惯了,但是,万一他摔伤流血,她还是会嚎啕大哭。
他从头到脚,几乎都折损过,目前体肤无碍,还算是天上掉下来的幸运。但过去的伤痕尽管痊愈,还是留下后遗症。一到阴雨如晦的日子,全身都隐隐作痛,好像泡在醋缸子里一样……
"可以了吗?"
一切又准备就绪了。
至少刚才那一次接近圆满成功,这闪他有了一点信心,知道用怎么样的速度可以安然无恙地渡难关。
他成功了。那扇门不是天堂之门也不是地狱之门,它通往人间。
他听到如雷贯耳的喝彩声。
本以为可以收工了。但看样子导演并不是很满意。
"可以摘掉安全帽,脱掉夹克,换上外套再来一次吗?"
他傻眼了。怎么可能?
导演解释着,惊险镜头也要有美感,戴着安全帽,谁知道是他而不是用替身?还有穿过火墙后,一定要他忍一段时间不去拍身上的热气,才有英雄凯旋的感觉。
"不太可能吧。"他犹豫了一下,终于说出自己心中的话。他还有家人和女儿靠他活下去,不能在成功机率极微小的情况下跟自己赌命。
"不能试试看吗?一次OK!"
在面临死亡前,人都很脆弱。他左思右想,心中突然生出一股勇气:管他的,活着本来就是一场赌博,不是赌赢,就是赌输……
人怎么赌也赌不过上帝。既然生死由命,他就跟命运赌一把吧。
从3岁开始客串童星拍电影,到后来当武行、做特技演员,他参演的电影不下二百部,但是除了童星时期以外,没有一部电影拍过他的正面,没有一部电影打过他的名字。更不要说当主角。这一次,他终于成为主角。
火巷又比前两次更壮观,他的心一分钟大概要跳好几百下,因为这次他连基本的防护工具都没有了。
搞不好烧死在里头,也可能被火纹身毁容,以发动引擎启动的一刹那,他强烈地感觉到什么叫做不由自主……
摩托车像黑豹一样跃出,笔直冲入火海,他也失去了知觉……
他没有死。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里,一条腿打上石膏,高高吊在面前。摸摸脸上,幸亏没有灼伤的痕迹。
他记得他成功了,但冲过火巷和木门后,实在烫得受不了,朦朦胧胧失去了意识……
"好家伙,你成功了。"朋友这样称许。
只摔断一条腿。
有人带了第二天的报纸给他看。影剧版头条是他的消息,没错,但内容说的却是:他因为爱逞强摔断了腿--
这个世界总是这样,有人遭殃有人快乐,有人总是冷冷看着别人受难,因为伤口不在自己身上。
他很不明白,为什么成龙拍片跌破头就是敬业,他摔断腿就是逞强?
不过,现在他已经懂得给别人一口饭吃,不必太过折腾自己。
在香港拍片,旧日的武行同伴找上他,冲他说:"现在干我们这一行的都很讨厌你,你知不知道?"
为什么?他没招谁也没惹谁。
"杰哥,你再困难的动作都自己做了,如果每个明星都跟你一样,我们去哪里讨饭吃?"
他一想,也对。当初自己当武行和特技演员,穷得三餐不继的时候,不也希望大牌明星们多纳凉吗?
原来周润发在影剧圈内能服众也不是没有道理的。人要懂得韬光养晦,留余地给别人。他终于学会让别人吃饭这门学问。
太阳的光和热并没有刺瞎他习惯在黑夜中探寻的眼睛。
他还有更庞大的愿望等待完成。虽然他已跑过昨天的自己,跳跃过心中的山河,击败命运这个强硬的对手。
但他并不因今天的成就而快乐。
他生来爱征服,不断地征服。
家太远了,对他来说。
所以他注定成为浪子。失去家之后,才开始追逐家的影子。
如果他有一个家,他想,他一定愿意把每个星期天捐献出去,去他的工作!
有个家多好!


娃娃在哭了


那时候他还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,父母都在,世界上好像没有什么忧愁,他闲来没事就天天打架。
他几乎成为教会学校里最不接近上帝的学生。神父和老师对他的顽皮头痛不已。
打不过人家的时候,他又变得很脆弱了,哭着去找哥哥。
哥哥长得人高马大,比他有力气得多,哥哥只要一出手,任何事情都可以摆平。所以13岁以前他简直跟小霸王一样,在学校里是调皮捣蛋出名的。
教会学校规定住宿,爸爸妈妈有时会来看望兄弟俩,爸爸平常虽然看不到他,对他管教却相当严格,如果他闯一祸,必定有他好受的。
可是他还是坚持自己的方式--打架,流鼻血,打输了,哭。
直到14岁那年,父母宣布离异,母亲在台湾,父亲在香江,从此像两艘永远不并泊的船。他就是那个在两艘船中间落水的孩子。
刚开始没有感觉有什么不同。但一个人留在香港久了,越来越觉得孤单,开始觉得不对劲。爸爸妈妈也不再定期来看他。
晚上做梦竟然还会梦到爸妈,他们都板着脸,一句话也不说,各拎着皮箱在他眼前分道扬镳。梦醒之后,在一片漆黑的寝室里,他忍不住呜呜哭了。
教会学校常有一些慈善活动,不久他和一些同学被派去支援孤儿院办游园会。
当天夜里,他们在操场搭起营火,孤儿们手拉手唱圣诗。在乐声中,泪水不知不觉地流了满脸。他忽而感觉到自己也是个孤儿,没有父母,没有家。
这年他14岁,无时无刻不想着爸爸妈妈。
吃完中饭,轮到他洗碗盘。学校厨房里寂静无声,只有热辣辣的阳光射进来,照得他睁不开眼。这样的情景也让他变得多愁善感,有一种声音徐徐地自他脑里流出来。他写下自己的第一首歌:《娃娃在哭了》。
娃娃在哭了妈妈不在旁
娃娃在哭了爸爸不在旁
娃娃到处寻找也找不到
为何把我悄悄留下……
还觉得自己只是个不懂事的娃娃,还很需要爸妈,但是他们却不知道在哪里。从此他剩下自己一个人。
一个人彷徨,
一个人抉择,
一个人说话,
一个人寂寞,
注定要走很多错路。
一个人和命运搏斗,
一个人笑,
一个人哭。
从教会学校高中毕业,经济也失去了支援,他开始为衣食谋生,为筹集大学的学费打工。
还是不爱说话,因此和同事合不来,大家都觉得他怪,加上看不惯就爱管闲事的个性,一个工作总维护不了两三天。开始有一餐没一餐地度日。
没有家可以回去。起初还有朋友欢迎他"暂住",但他在别人家中毕竟是个外人,住久了,很容易就会看到朋友不欢迎的眼神。不到一年,好像全世界看到他带着行李都害怕起来。
多少年的沧桑飘泊,其实都系在对家的向往上。很久以后的后来,一张又一张的唱片都卖出了几十万张。
他的愿望还是给爸妈一份光彩,给女儿一个家。
家和流浪,是个浪子永远徘徊不定的两个极端。或许为了家,他必须流浪,因为记忆太多,心事太重,梦想太长。
他的心中有一个理想。在他看过台湾的孤儿院的简陋之后,他就把蓝图画在心里:如果有朝一日,他有能力的话,他要号召人们盖一座孤儿学校。
是理想而不是梦想,他甚至连图纸都画好了,要设立一个由公益财团资助的孤儿学校。让没有爸妈的孩子在里头能受很好的教育,培养健全的人格,不再像现在,进孤儿院好像要孩子坐牢一样。
也许就因为自己尝遍做孤儿的滋味吧。
因为这个理想,他要求自己更强。只有做一个强者,才能实现这个伟大的理想。
至于他自己呢?
他习惯了一个人,但也渴望找到另一个人,组一个完美的家。
这是理想还是梦想呢?他不知道。
只有爱,是不能忘记的。对音乐的爱,是他永远不朽的恋情。
深夜,一个人拎着酒瓶慢慢走回住处。
雨刚刚停,巷子路面上满是水洼,溅得他鞋袜都湿了。
他的心情很不好。如果不是心情不好,他不会喝得烂醉,因为他并不喜欢酒的味道。
只有在醺醺然的时候,才感觉一切人世间的不平都可以谅解,所有冤屈也无须洗雪。
跟几年前的落魄潦倒比起来,他今天的遭遇不算什么。
如今的他已经不是那个三餐不继的流浪汉,声名远播之后虽然没如别人想象中那样成了暴发户,但是至少可以让家人和女儿安定下来,不再流离失所。
可是,成功带给他自己多少快乐呢?他想不出来,除了能把自己的音乐理念告诉大家之外,他没有更多的快乐。
他是一个非常容易得罪人的人。因为他不平则鸣,按自己的原则做事。
他也不能忍受空穴来风的传言。他觉得自己已经够努力了,但是别人仿佛看不见他的辛勤耕耘,只是努力地编织他的花边新闻。
很少人知道他如此脆弱。录完影、拍完片回家,他常常边洗脸边哭,看着自己日渐瘦削的脸颊和苍白的脸色,告诉自己:放弃算了,不要唱了,放弃算了……
人事间的纠结压力使他无法承受,身体在过度的疲劳下也好像要失去功能似的,他的肝机能早早拉了警报,动不动就吐血……
又是世界末日降临的感觉。
喝酒伤肝,但他又不得不靠伤害自己来麻痹自己的思绪……
不成名时没时间快乐,成名后更不快乐,怎么回事?没有人了解他的心结纠葛。
放弃算了。
忽而听到熟悉的歌声。
不是他自己写的歌吗?他悄悄停下了脚步。
是《只因我爱你》,他自己的声音。然后,是《安妮》,他情感充沛的呼唤……
六十多岁的公寓管理员会放他的卡带?他实在不敢相信。
管理员坐在摇椅上,闭着眼睛,倾听他的音乐。四周静得没有一点杂音,只有他的音乐川流,填满他的心。
他不禁笑了。
如果连白皤皤的管理员也喜欢他的音乐,那他为什么要放弃自己?在一个人汗水淋漓的演出后,他需要的绝不是响遍天际的虚浮掌声,他要的是一个真心的笑容。
在管理员平和的脸上,他找到了他要的东西。
他绝不放弃!他要为这样的人唱歌。


只因我爱你


《只因我爱你》是很久以前的记忆了。
那时他的身体和精神也都在和死神拉锯。
他跟一个也姓王的女孩住在一起。
女孩是从南部来的,14岁便离家自谋生路,和他的遭遇差不多。她是由养父母带大的,养父母要她嫁给有钱人家。他管这样的人都叫孤儿。
他也叫她小王。
小王是个很柔顺认命的女孩子,和他相较起来,她等于没有烦恼,至少在她脸上看不见,虽然她没比他幸运多少。
他相信她也有过坎坷的流离岁月,不过小王并不怎么爱提起。她相信一切都是宿命。
连他们的相遇也是。
她不曾盘问他有多在乎她。仿佛两人真只是浮萍聚会;她不策划未来,好像十分明白将来不可能有美丽的结局。
她跟着他有一餐没一餐,安分认命。
平时互相接济,两人都赚不到钱的时候,就相约合演一出戏。到楼下的小面馆吃饭,吃到一半,他才佯装心慌地摸摸头,掏掏口袋,跟老板说:
"对不起啊,我忘了带钱,下次一起给好不好?"
小王也会装出天真无邪的模样:"怎么这么巧呢,我口袋里刚好也没有半毛钱,要不要回去拿……"
"没关系,"心广体胖的面馆老板就会摇摇手,"先把东西吃完比较重要,钱一次再一起给我好了。"
两人便会心地相视而笑。
浮萍岁月,想起来很甜蜜。
只是那时他的身体坏得不得了,半夜,经常无由地痛醒,吐血,五脏六腑仿佛在玩易位游戏一样。
他很想大叫,实在痛得难以忍受。可是,小王在和身边睡得那么甜,瞳仁在眼皮里轻轻打着转,嘴角还漾着笑……
她一定在美梦中。如果她在梦中能这样快乐,他怎么能吵醒她?
他只是轻轻地翻下床,忍痛拿起纸笔,写下:只因为我爱你--
火车已经停在那里,而我将要永远离开你,请你别伤心……
火车不是火车,是死神。他写的其实是遗嘱。
他以为自己活不了多久。他和她的恋情,是一场末世之恋……
也许小王离开他便能拥有幸福吧。
所以,当小王面容凄恻地告诉他,不久她就要回南部,家里的人已为她安排好相亲嫁人时,他居然面无表情,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他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,怎么能给她承诺?
就是落叶满地逐风走的秋天,小王不告而别。
回到住处时,小王已经把一切属于她的东西收拾好带走了,只留下一张纸笺:
不知道要不要寄喜帖来请你喝喜酒?
她留下了自己南部家里的地址。
他把纸笺撕个粉碎。一股浓重的腥味从喉头涌出来,这口血,好像是他碎掉的心。
不要再相见了!如果悲哀的恋情只能是一场美丽的回忆,也是好的。
只有在唱这首歌的时候,爱才活着,活在他的歌声里。
音乐,是他半生来最可靠的恋人。
所有的女子,都只与他擦身而过,留也留不住。
只有音乐,解除了他的羞涩与困厄,使他的生命如花,在温柔的夜幕下苏醒。


安妮


那是一个热闹的学校期末舞会。女孩子们为晚上该穿哪一件漂亮衣服而喋喋不休,男孩子为今晚该如何邀得漂亮女孩而暗自思量。每个人的心都被希望的灯火点亮,熊熊燃烧着。
男孩也不例外。
他才十五岁,对自己虽然没什么自信、对女孩也未必有太大的好奇,但这毕竟是他生命中的每一个舞会,想不快乐都很困难。
当第一首布鲁斯轻轻响起,人群中轻爆出欣喜的嘈杂声。舞场中开始有成双入对的男女同学,他还在为怎么开口邀舞而发呆。
这是他生命里第一个舞伴啊,他可不愿意将就。想到这儿他的心中立即充满一种骄傲感--他一定要请整个舞会里最漂亮的女孩跳舞!
男孩用发亮的眼睛打量全场。起初他被一种失望的情绪啮咬着:为什么没有一个漂亮女孩愿等他来邀请?
抱怨的心情还带点自暴自弃--从小,他就是一个不起眼的孩子,既没有继承父亲的高大英挺,也没有遗传母亲的秀致和美貌、成熟不特别出色,连打架也打不过人家,和大他几岁的哥哥比起来,
他是一只不折不扣的丑小鸭。
哥哥疼他,他却对哥哥有难以言喻的排斥感--因为哥哥的英俊,聪慧与挺秀,对他的威胁太大了。如果哥哥的光芒像阳光,那么他的光只不过是一盏路灯!
就在准备离去的那一刹那,他在另一个黑暗的角落里找到一张美得令他不住惊叹的脸庞!
男孩满怀兴奋地走过去,轻声问候:你愿不愿意陪我跳这支舞?
女孩愣愣地看着他,摇摇头,笑了。
被拒绝的滋味相当不好受。可是他还是不愿意就此放弃。"是因为你不会跳这支舞吗?"
女孩看似尴尬的点点头。
他于是耐心地在女孩身旁坐了下来。
女孩告诉他,他叫安妮,她的父亲是美国人,母亲则来自法国,念的是另一个分校,也是寄宿生。
她的头发与眼珠,都是威士忌酒一样的琥珀色,雪白的双颊上有淡淡的小雀斑。轮廓很深,却让人感觉好温柔,像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油画中的少女。
吉鲁巴结束是扭扭,女孩不等他开口,微笑说道,"还是再等下一首吧。"
神情里似乎也有失望的落寞。
"我可以教你吗。"他提议,哥哥为了他的第一次舞会,曾经私下传授不少舞艺给他。
"不,我学不会的,不可能的。"安妮用轻柔的英语怯怯说着。
终于,好几首快节奏的歌曲播放完了。"田园西华尔兹"的抒情节奏悠悠扬起。
安妮这才对他点点头,站起身子。
他羞怯地伸出右手扶他的腰,淹不住心里的紧张与兴奋。毕竟,她是他人生中第一个舞伴啊。
几秒钟之后,他发觉不太对了。
踩起舞步。安妮竟然一跛一跛!她的肩膀吃力的一抬一掀。却还是维持着倾斜的角度!脸色的肌肉因为太用力气,全拉紧了。她的美丽在她站起身后全褪了颜色。
他还能很清楚地听到金属撞击的声音。
原来,安妮是个小儿麻痹症的女孩,她刚才并没有告诉他呀,她端正坐在椅子上,牛仔裤把缺陷藏得那么好,因而他一点也没发觉。
这就是他第一支舞吗?怎么可以这么狼狈!他实在无法掩饰脸上的懊丧神情。
甚至,有一种上当的感觉。
他的同班同学,甚至还故意带着女伴跳过来,大笑拍她的肩,用英语说:"这个你也要!"
要不是在舞会中,他一定马上出拳打得他鼻青脸肿。但是,虽然他汉有办法忍受别人嘲笑安妮的缺陷,内心却也纠结着种种矛盾,他没必要陪安妮这样献丑下去,成为众人有笑柄!
安妮也很大方,一跛一跛地回到原座。他不知道有没有看错,安妮的脸上尽管仍挂着微笑,眼眶里却有晶莹的泪光闪烁。
趁者人潮舞兴方酣,他悄悄离开了舞会,夜晚的风吹得他好冷!他的心里一半是难堪一半是惭愧、惭愧的是,他也没有比别人强多少,他敢把安妮的缺陷当耻辱的印记。
爱上一个人,往往就在一刹那间。
一秒钟的感动或许腾过许多年的年的相处。
没过多久,在安愿日学校的大里拜里,他第二次见到了安妮。
似乎是对自己那天晚上的怠慢感到抱歉,做完礼拜后他便走向前去。
"真不好意思……那天,我有点头痛,没陪你把舞跳完……"
"没关系,我不介意。"
安妮依旧温柔地笑着,毫无芥蒂地模样。她的生命里已经充满太多类似的嘲蔑与轻蔑,如果她想和"正常人"同样地生活,她就必须装做不在意。
不久,谁也没有想到,安妮竟成了他的初恋对象。
约会先是偷偷摸摸进行的,他念的学校虽然没有禁止男子学生交往,但是他还是不想让别人知道。
他确实喜欢安妮,喜欢她的大方、热情,喜欢他比蜂蜜还甜蜜的微笑。可是……安妮外表的残缺,仍然是他难以挥却的心头阴影。
每个人在十六岁以前,渴望追求的都是"完美"的爱情,不是吗?因为太年轻,看不透躯壳里包裹的那颗心,只好把完美定义在外表上,知道事实的时候,过去已经是无可追悔的遗迹。
恋爱还是在百般挣扎中继续,爱上一个人,有时候确实不需要辩证,也不需要经过置疑的过程。
他带安妮浅水湾看落日,在太平山看灯火,她喜欢听他唱歌,他也把所有的怨?所有的哀怨向他倾吐,她说,她希望有一天他能成为中国人的巨星,他一直记住这句话。
可是,天底下却没有不说再见的恋爱。
毕业后,安妮满脸忧郁的告诉他:她要跟母亲回法国,因为父母决定离婚,她暂时跟母亲。
他很心急,担心这一择别再没有见面的机会,问她,该怎么办?
"一年之后,这一天,我一定会回到香港来,就在这里和你见面,浅水湾的夕阳是我们的证人。"
他和她击手为盟,希望一年的时间就快过去。那时候也一定已经比现在大得多了,大概会有权力主宰自己的生活。
一年悠悠过去了。
他还清楚地记得安妮临别依依时那张颜色洁白的脸庞,一切仿如昨日,可是安妮没有回来,他在浅水湾等了一整天。
从日出等到日落,等到海面上泛起银白色的粼光,等到月升中天。无奈而愤怒地回到住处,才发现一张粉蓝色的信封。
是安妮寄来的,她说他没有忘记他们的约定。可是,天不从人愿,她现在和父亲一起住在美国,没有办法赶来……
他愤怒地撕碎了信。他知道,他的初恋结束了。
这个时候,他也还穷得两袖清风,甚至还常不知道下一餐在那里找。怎么有可能远赴美国找回他的爱?
不久,他就离开了香港,到台湾后开始另一阶段的贫困生活。
二十岁的时候,再度回到香港和旧日同窗在意外中碰了面,他才又听到安妮的消息。
她死了。他们说,她出车祸死了。在美国,她和朋友一起坐敞蓬车出游,开车的人喝醉酒,撞到路旁的大树,安妮从车上摔了下来,后脑壳破裂当场死亡。
全车的人都没事,只有她死了,你不知道这件事吗?他们惊讶地看着他。
他的心灵抽搐着,他真的不知道。
再次回来,他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,他已经被人生摧折过,经历不少风吹雨打,在这期间他曾有过新的女朋友,也结了婚、生了孩子,然后老婆不声不想地跑了,然后……
每一件事都令他忏悔痛哭,懊恼自己不能为初恋守住心灵的贞洁,后悔自己曾因为她的残缺感到尴尬,曾经因而给她闷气受……
安妮或许是他这一辈子里,最诚心诚意爱他的女人,他最纯白的初恋。
他发誓,总有一天,要为她唱出最洪亮的声音来。文章源自“成长的痕迹”www.hewaner.com。成长的痕迹-https://hewaner.com/2022/03/12/7715/

文章源自“成长的痕迹”www.hewaner.com。成长的痕迹-https://hewaner.com/2022/03/12/7715/文章源自“成长的痕迹”www.hewaner.com。成长的痕迹-https://hewaner.com/2022/03/12/7715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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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杰最后更新:2022-4-2
无标题 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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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  1  访客  1
    • storm 4

      盲猜楼主是个王杰的粉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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